一、招标条件:
淮安市越秀幼儿园旗杆旗台工程已经由上级部门同意。招标人为淮安市越秀幼儿园,建设资金已落实,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,现对该项目的施工公开招标。
二、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:
1.建设地点:淮安市越秀幼儿园
2.招标范围:
序号 |
名称及规格 |
材质 |
数量 |
1 |
9.6M高旗杆:下口管直径φ114mm,中管直径φ101mm 上口管直径φ89mm 厚度1.5mm |
304 |
1 |
支 |
2 |
基础尺寸:150cm*150cm*18cm 表面酒红色大理石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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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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旗杆式样:普通型
材料: 不锈钢 厚度: 1.5 mm
技术要求:保证旗杆抗风等级达到8级台风不变形,不生锈。
3. 本次项目采购预算为壹万元整。
三、质量要求:合格
四、投标人资格要求:承接过相关类似安装工程(提供合同原件备查复印件盖公章附后)
五、评标办法:合理低价法
1. 投标文件递交:
(1)时间:2019年9月19日上午九点半
(2)地点:淮安市越秀幼儿园会议室
2. 联系方式:陈老师 18036770197
招标人:淮安市越秀幼儿园
日期:2019年9月9日
资质审查时供应商必须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
1.谈判供应商提供下列材料之一:
(1)供应商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(原件(必须提供),)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(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,原件带至现场备查);
(2)供应商提供授权委托书(原件(必须提供),)和受托人身份证(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,原件带至现场备查)。
2.提供营业执照(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,必须提供);
3.提供税务登记证(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,必须提供);
4.提供“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”的书面承诺(格式自定,加盖供应商公章,必须提供);
5.提供“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,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”的书面承诺(格式自定,必须提供)。